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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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陈海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编辑:zcjy 来源资产公司 添加时间:2021-11-16 浏览:

经支委会讨论,报公司党总支委员会审议,现将陈海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对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海华,男,汉族,浙江温州人,20187月参加公司工作,现任温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部副经理。该同志于20199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102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陈华才、史逸群。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经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20211115日会议研究,同意确定陈海华同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20211116日——1122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史逸群

联系电话:86591692

 

温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第一党支部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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