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和表彰公司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倡导奋发有为、蓬勃创业的干事氛围,公司决定开展2023年度员工荣誉评选工作,拟评选优秀职工、经理特别奖若干名,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职工和“经理特别奖”的评选对象为全体公司职工(不含校编)。其中“经理特别奖”可以是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职工
1.在公司工作满1年;
2.当年度工作考核优秀;
3.未受过处分、未发生工作事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方法,工作完成质量好、效率高;
(2)获得校级(不含)以上荣誉及奖项。
(二)经理特别奖
1.在公司经营管理、项目运营、对外服务中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攻坚克难任务中承担主要角色,或为公司发展争取较大社会资源支持、赢得较大社会荣誉;
2.甘于奉献,服从安排,事迹突出,深受领导同事认同的工作模范。
三、评选名额
优秀职工人数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奖励标准:800元。
经理特别奖若干名;个人奖励标准:5000元,团队奖励标准15000元。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于次年初进行,分以下3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团体自主申报,填写相应表格提交至部门,由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开展内部评议,择优推荐至公司行政中心。公司或部门也可提名推荐。
(二)把关评审
行政中心对推荐人选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提交党总支会议审议后,报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发文表彰
公司发文表彰,并发放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评优推荐,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申报人填写优秀职工登记表(见附件3)或“经理特别奖”申报表(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份,于4月7前报送人力资源部(科技综合大楼01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98769353@qq.com,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6680637。
温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