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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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zcjy 来源资产公司 添加时间:2022-02-19 浏览:

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开工准备,确保公司运营安全稳定,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2022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春季开工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做到“三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务必做好春季开工的疫情防控和公司安全稳定工作。

二、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检查、联合检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重点针对消防、楼道、宿舍、科综楼、专家楼、食品、用水用电用气、校车等方面进行全面专项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

(一)消防安全检查

1.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并能有效使用;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特别在疫情期间是否科学使用酒精、消毒液等消杀物资;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

2.科综楼物业、专家楼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控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灭火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能有效使用。

3.资管与产业部要重点排查商铺、快递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绿化公司的汽油、农药等物资存放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保证通风干燥等条件,苗圃是否做好相应防寒等工作。商贸公司要做好文印、教材的安全生产、存储和非法,充电桩、洗车机要做好维护和安全检查。各部门是否对防疫物资、酒精、消毒液等易燃易爆物资实行单独存放。

4.各部门要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严禁在楼道、走廊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要开展检查员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

(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1.加强对校内超市等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校内超市、商铺规范布局、消毒和防蝇防鼠等设施配备;加强对进货渠道管控,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消毒管理,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及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留样、添加剂使用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对使用桶装水的要重点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检查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消毒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校车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校车状况是否良好,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取得校车许可;载人是否控制在车辆载人限额以内;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定期对车辆内部环境进行消毒,保持车内环境卫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春季气候多变,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请各部门加强对员工在开工后的防诈、消防、交通、饮食卫生、疫情防控、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员工加强防诈安全意识,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确保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在工作或生活场所要安全用电,不私拉电线,不违规充电,尤其要杜绝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含电动车)要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各类治安防范,确保人身财物安全;加强个人饮食卫生安全意识,春季是各类流行病高发期,注意防范,确保身体健康。

学院路校区安全防范工作由学院路校区服务中心参照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

 

 

  温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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